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天津建设实践团赴律师事务所
开展调研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要求,其科学内涵包括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为响应全面依法治国的号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天津法治建设小分队分别于8月7日、8月10日赴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与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开展了法治调研活动。
本次法治调研活动通过座谈走访的形式开展,在座谈前,实践队成员制定了详细的座谈提纲,包括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执业体会、法学生在天津法治建设进程中如何发挥作用等多个方面,旨在深入法律实务一线,直面天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问题,深入剖析天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关情况。
8月7日,在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的调研过程中,马雨辰律师带领实践队成员参观了律所的整体环境,并对天津法治建设情况与实践队成员进行了座谈。马雨辰首先向大家说明了大力推进法治建设的必要性;其次对天津法治教育的现状进行了剖析,表明了专项普法的重要性,尤为要关注中老年群体;最后,马雨辰针对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实践对实践队成员进行了指导,大家受益颇多。
8月10日,实践队来到了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参观调研,张倩律师团队对实践队进行了指导。张倩律师从基层普法宣传工作的角度指出现阶段天津基层普法主要存在普法受众面窄,内容相关性不强,宣传途径单一,宣讲经验不足等问题,并对实践团开展普法活动进行了针对性的指导。除此之外,张倩律师团队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难的问题提出了“通俗化,生活化”的解决思路,将抽象化的思想具象为身边“打疫苗”这样的事例,让广大人民群众易于接受,乐于接受,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普及贯穿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以思想指导实践,以实践体现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的一条必由之路,也为我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通过本次调研活动,实践队成员深入学习了解了天津法治建设的相关情况,为更好的开展普法实践以及同学们的学习发展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